严管的是车房 改进的是作风
日前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》和修订后的《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》,两个《办法》对党政机关的用车用房提出具体规范,引发公众关注和好评。
党政机关办公用房、公务用车问题,向来是公众关注的焦点,也是违纪违规的高发区,因此被纳入了“八项规定”的相关内容。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时,在“八项规定”实施取得显著成效时,中央对办公用房、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再念“紧箍咒”,是对落实“八项规定”的再聚焦、再提升、再强化,蕴含着扎扎实实扭转党风政风的深刻含义,是“四风”问题一抓到底的坚定决心。
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实施以来,党政机关大建楼堂馆所现象以及“车轮上的腐败”已经基本得到遏制,纠“四风”取得重大成效,但仍有人贼心不死、顶风作案,搞隐形、搞变通。如:领导办公室面积超标,那在办公室加上一张办公桌摆上退休人员的工作牌;取消一般公务用车,那就把将领导专车落户到下属机构躲避检查。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的数据来看,2017年1至10月,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.78万起,其中违规使用配备公务用车7098起,楼堂馆所违规问题1131起。
纠正“四风”不能止步,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。两个办法针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苗头,有的放矢细化实施标准、明确问责措施,为公权力运行下的“房”和“车”不断加码。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》将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,对办公用房中出现的职责不清、调剂困难、超标建设等六方面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;《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》则对“旧规”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给予高度重视,并提出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。
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。要让一个设计初衷良好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,强化监督问责无疑是重中之重。两个办法围绕构建监督体系,给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、政府绩效考核等常规监督,以及公务用车平台监控、张贴标识、信息公开等创新监督的路径。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执行、严厉执行、公开执行,健全制度化监督与群众监督的互动机制,盯紧盯住“升级版”的违纪违规手段,抓好领导干部这一“关键少数”,让两个办法起到“大喝一声、猛击一掌”的作用。
深化作风建设,需要抓铁有痕、踏石留印,需要久久为功、善做善成。作为作风建设的“痕”与“印”,我们有理由让广大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。(岱山县纪委 王双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