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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“四风”监督哨】披着隐形外衣公款旅游 难逃组织火眼金睛被处分

来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:2017-05-23

——江西省芦溪县长丰学校校长王鹏等人违纪问题剖析


  “作为学校校长、教书育人的老师,我用公款旅游,辜负了组织和学校的信任,造成了不良影响……”江西省芦溪县长丰学校校长王鹏在谈到自己的违纪情况时懊悔不已。


  2016年9月,芦溪县纪委在对长丰学校改造项目进行再监督再检查中发现,该校食堂的一些大额支出票据存在较多疑点。在找到校长王鹏了解情况后,王鹏难以自圆其说,只能和盘托出事情的原委。


  原来,2014年国庆节期间,王鹏和长丰乡卫生院院长易海林应长丰乡政府干部彭葱邀请,一同到广西南宁、北海等地旅游,共计花费1.2万元。事后,王鹏通过虚列招待费、会议费等形式,在长丰学校报销该旅游费用1.13万元,易海林个人支付了700元。调查中还发现,王鹏存在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2.7万元等违纪问题。


  2016年11月,芦溪县纪委给予王鹏留党察看一年处分,分别给予彭葱、易海林党内警告处分,责令退缴全部违纪款并上缴财政,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。


  王鹏等人通过虚列招待费和会议费方式,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,这是一种“隐形”和变异的“四风”问题。他们无视纪律、漠视规矩,对组织不忠诚、不老实,肆意触碰纪律红线,踩踏纪律底线,必须严肃处理。(江西省纪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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